各市营商局,沈抚新区行政审批局:
按照国家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度辽宁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省营商局《2020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现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均统称《条例》)《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相关政策法规贯彻实施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1.深入学习《条例》有关规定。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条例》《规定》等的学习、培训、解读、宣传工作,二是督促和引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依法依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2.组织做好《条例》培训工作。将《条例》等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纳入市级党校培训内容,有条件地区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有计划、分层次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专门培训,促进具体规定同相关工作有机结合。
3.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向本地区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讲解、宣传、普及《条例》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同时把《条例》解读工作纳入政务服务全过程,与普法工作相结合,营造依法行政、服务和依法参与经营的良好氛围。
4.加快制定《条例》配套规定。一是研究制订贯彻实施《条例》的实施细则、具体领域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三是探索推出更具本地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进一步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规定
按照《关于进一步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符的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辽营商通〔2020〕5号)要求,扎实开展好清理工作,7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三、开展好“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
1.结合“5.15”政务公开日,开展《条例》《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知晓率。
2.开展好《条例》宣传月活动。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一是要紧密结合贯彻实施《条例》等相关活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二是10月份参照去年模式,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月等相关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营商局要会同本市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加强督促指导,省营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今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适时开展检查。
2.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为便于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掌握贯彻实施《条例》等相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此项工作联系人,电话反馈即可。
3.报送工作总结。一是请对于工作中的重大活动(“5.15”政务公开日和《条例》宣传月等)和创新经验做法、典型工作案例及时总结并报送省营商局政策法规处。二是请分别于6月15日和11月25日前针对此方案报送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李腾
联系电话:024-86896230(兼传真),15801230666
电子邮箱:lnyszcfgc@163.com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年5月12日